一、局领导
杨培勇:(局党组书记、局长)
肖映平:(局党组成员、纪检组长)
刘 波:(副局长)
沈 阳:(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)
二、自贡市气象局机构设置
1.内设职能科室:办公室(人事科、法规科)、业务科、计财科(核算中心、审计室)
2.直属事业单位:气象台、公共气象服务中心、气象科技服务中心、气象技术推广中心
3.地方气象事业机构:自贡市防雷中心、自贡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
三、自贡市气象局工作职责
1.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、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;
2.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、传输;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。
3.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、预报管理工作,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,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;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、灾害性天气警报、气象预警信号、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。
4.在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,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,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。
5.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,贯彻执行《四川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》,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设施的设计审核、施工监督、竣工验收和定期检测、雷电灾害调查及事故鉴定等工作。
6.负责施放气球管理工作;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、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;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。
7.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,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,对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》及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,承担有关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。
8.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四、气象主要法律法规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》
2.《人工影响天气条例》
3.《气象灾害防御条例》
4.《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》
5.《施放气球管理办法》
6.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和传播办法》
7.《防雷减灾管理办法》
8.《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》
9.《四川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》
10.《自贡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》
五、行政审批事项
1.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、系留气球活动审批
2.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
3.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、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
4.大气环境影响资料评价使用气象资料审查(管理服务)
六、服务承诺
决策气象服务领导满意
公众气象服务群众满意
专业气象服务用户满意 |